开封原市委书记刘长春包庇恶贪邱志追杀控告人
我叫李秀英,现年60岁,开封市城区公路局退休职工。我妹妹李秀琴,开封市地图鱼装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于2006年10月7日死亡。我姊妹两相依为命,于2004的共同创办了地图鱼公司,主要依靠开封市交通局局长邱志的职权,承揽交通公路部门公路建设工程的水泥、沙、石供应业务和交通场、站建设的装饰工程。邱志实为该公司后台老板,所得利润,分给邱志50%。两年多时间,我们与邱志合伙经营六、七千万元的交通工程,利润约四百多万元。
我妹妹李秀琴于2006年10月4日得急病(败血症)住院,邱志夫妇多次到医院打探病情,10月6日我妹妹病情危急。邱志夫妇于10月7日凌晨三点急忙赶到医院,趁医院抢救我妹妹,我们全家慌乱之时,将我妹妹的随身提包偷走。我妹妹提包内装有近200万待结账款凭证,有三个存折数十万存款,有这几年收入分配(主要包括送给邱志等人的钱款情况)的笔记本及个人身份证。我妹妹生前的主要财产都在这个包里,我妹妹把它看得比命都重要。当我妹妹得知是邱志夫妇拿走了她的包,气得两眼流泪,无法言语,于当晚10点气绝身亡。
我妹妹尸骨未寒,邱志夫妇便将我妹妹公司的所有财产接管霸占,其中公司所有财务结算行为和行政、财务印章保管使用等全被其控制;我妹妹公司的办公用房(131m2)也被他们霸占。
对邱志谋财害命和霸占我妹妹身后财产的行为,我一方面向有关领导反映,另一方面我坚持向邱志索要。我妹妹死后的两个多月,我多次找邱志要求全部归还偷走的财产,但他搪塞推拖就是不给。当他得知我向上级有关部门控告他,便指使他的外甥女婿谢××打电话威胁我“叫你死都找不着地儿”。(2006年10月中旬)
2006年12月16日,邱志将我丈夫马维林约到交通局他的办公室,并找来开封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建忠、开封市城管局姚春贵(城管队长)助威,对我丈夫软硬兼施,不让我们控告邱志,否则要对我们采取法律手段(拘留)。
2006年12月18日晚9:31时,姚春贵给我丈夫打电话说:“你跟邱志过不去,就是跟我过不去,我现在就带着邱五、小谢十几个人到你们家,把你全家的头抹掉。你得罪邱志就是得罪我。你没见过杀人吧?邱五就是杀人的!我现在就带他去杀你们,邱五就是专门办这事的人;我叫他杀谁,他杀谁,你们出来一个抹一个”。我丈夫关掉手机后十多分钟,姚春贵带着三辆轿车(两白一黑),十几个人来到回民圣地——东大寺击打大门,我丈夫紧闭房门不出。后来浴池的看门人告诉他们说我不在这住。他们就跑到东大寺隔壁我的另一住所五楼砸门,喊叫我的名字,要杀我,我儿子马超告诉他们我不在家,他们不信,在楼下继续叫骂。三辆车十几个人骂了20多分钟后,又开车到我女儿的住处(相国寺汽车站南隔壁惠园新村南区二单元)搬了一大堆砖头猛砸大门十几分钟。此间我打电话报警,二十分钟后相国寺派出所才出警到现场,但这帮人打手已开车逃走。
邱志贪得无厌,趁我妹妹病危抢夺财产、谋财害命,致使我妹妹过早死亡;霸占我妹妹的财产不归还,无奈我依法向上级控告,为我妹妹讨公道,却遭到邱志的疯狂迫害。他勾结指使社会黑恶势力,一夜之间连续到我的三个住所追杀我,企图杀人灭口,如今迫害得我们东躲西藏,性命不保。
第二天一早(2006年12月19日)我与老马急忙赶到开封市委向市委书纪刘长春报告邱志、姚春贵等人勾结黑恶势力迫害我的情况。一直等到中午12点,刘长春书记才下楼,在常委楼大厅,我当面向刘书记下跪,并递交报案材料,求他惩治邱志雇用黑恶势力的犯罪行为,保护我全家人的性命,现场还有新上任的开封市市长周以忠。刘书记答复我等调查清楚后,再处理。2006年12月23日,开封市召开第九次党代会,早上8:30时,我在会前再次找到刘长春书记,哀求他一定要捉拿黑恶势力的凶手,结束我东躲西藏的恐惧日子。并递交了详细的检举揭发材料。但时到今日,我未得到刘长春的答复,犯罪分子邱志等人仍逍遥法外,我们全家仍笼罩在黑色恐怖之中,我的身心受到严重摧残,心脏病、高血压加上恐惧症靠打吊针维持生命。在开封市邱志既依仗有黑恶势力的手段可以为所欲为,又有市委书记刘长春的保护伞,哪有我这个平民百姓的好日子。同时我也知道他与省纪委的齐新安副书记关系甚好。恐怕在河南省谁也不敢查处他。为什么多年来我向中央领导反映的举报材料没有任何回应,被谁扣压?到底谁在保护着邱志这个腐败分子?
邱志勾结社会黑恶势力挑战法律,谁给他的胆,谁是他的后台?答案非常明确:市委书记刘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