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自然灾害或极端自然灾害与次生灾害叠加事故会对核电安全产生较大的影响,核电厂抗震、抗台风、防洪(海啸)都对发生重大核事故问题有影响。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已审查初可研报告的厂址共43个,规划容量近2亿千瓦。这些厂址分布一部分位于江苏、浙江、广东、山东、广西、福建、海南、辽宁等沿海省份、一部分则位于内陆的湖北、湖南、安徽、吉林、河南、四川、重庆,其中包括湖南桃花江核电站、湖北咸宁核电站和江西彭泽核电站。
相比沿海厂址,内陆的问题更多考虑包括洪水在内的其他地质灾害以及气象条件的影响。比如湖南桃花江、湖北咸宁和江西彭泽,这三座内陆核电厂的气象条件较差,长期的小风和静风状态可能不利于放射性物质的扩散。
据媒体报道,《2009年第一次核安全与环境专家委员会会议纪要》中也建议,鉴于湖南桃花江、湖北咸宁核电厂厂址的小风和静风频率均较高,《纪要》当时指出:目前对该条件下的大气弥散特征尚不明确,对本厂址区域的小风和静风条件下的扩散模式应作进一步研究,对相关评价结果进行复核。
我国尚未建设内陆核电站,由于核电站一旦泄漏放射性物质,对饮水、灌溉等人类活动的影响,还有沉降物对环境的影响就必须认真考虑。大海边的核电一旦泄漏放射性物质,进入大海产生的含核沉降物会被海流带到海洋深处沉积。内陆的核电一旦泄漏放射性物质,后果就不简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