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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中级法院李正宏真大胆  打着上级领导旗号干预执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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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醉僧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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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2-02-08 18:22:55
  
许昌中级法院李正宏真大胆
打着上级领导旗号干预执行

   我们许西振、孙书森(电话:13569487837、15537401852)等五户长葛市民,与长葛八七建筑公司的官司打了3年,历尽千辛万苦最终胜诉。

    案年执行至今已近两年——长葛八七建筑公司一直四下活动、采取种种手段阻挠法院正常执法,案件执行很艰难。我们知道长葛法院执行部门为我们的案件没少做工作,我们不怪他们。

    直到去年年底,案件执行终于有了眉目。但是2012年春节过后,风云突变,案件被人中止执行了!

    春节长假过后上班的第二天,我们的执行案件就被许昌中级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正宏调走了,说是原来的判决有问题,要再研究一下,执行案件先中止。

    我们得知消息后大吃一惊:我们的案子历经三年,多次反复,可以说已经经过千锤百炼了,绝对没有任何问题!八七建筑公司又使了什么“妖法”,让许昌中院执行局的李大人过节后一上班就做出这么大的事?

    我们赶紧到许昌中级法院找李正宏,没想到他连见我们都不见,说案件瑕疵、有问题,暂不执行,等他们研究后再做决定。我们给他要手续,他说没有。没手续能随便停止执行?我们坚持要,他说这是省高级法院领导的批示!这么事实清楚的案件,哪个领导会做出不让执行的批示?我们表示不相信,要眼见为实。李大人就开始大发雷霆了,说你们是谁,领导的批示能随便给你看!你们回去吧,再闹也没用!我们是找他问情况、找他说理哩,谁给他闹啦!

    请各位领导理解我们的情,我们五家砸锅卖铁打官司至今5个年头,执行快要有结果时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搁谁头上不生气,并且没有给我们个合理的说法!我们现在还怒火冲天!

    李正宏打着上级领导的大旗干扰下级法院依法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不出任何手续中止正在执行的案件,简知是知法犯法,为法院脸上抹黑!

    我们请求有关领导关注我们的案件,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并对李正宏打着上级领导旗号、随意中止下级法院正在执行案件的不正常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下面我们把案件的前前后后的情况简要地说一下,让大家看看到底是案件有问题,还是有人置国家法律、生效判决不顾,出于不可说的原因故意干扰下级法院执行!

    我们以上所述都是实际情况,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们不会上网,托人发到网上,让大家给评评理,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我们承担!


 
离线醉僧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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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2-02-08 18:36:11

   我们 所述都是实际情况,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们不会上网,托人发到网上,让大家给评评理,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我们承担!

   下面我们把案件的前前后后的情况简要地说一下,让大家看看到底是案件有问题,还是有人置国家法律、生效判决不顾,出于不可说的原因故意干扰下级法院执行!


案件简要情况:    一、许昌市中级法院当年无缘无故违法撤销没有一点问题的许昌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
  孙书森、许西振张根林等5户长葛市民,均住在长葛市市兴街北段路西,或为都市村庄原住民,或为外来户,住房连在一起。都市村庄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就已纳入城市建成区,成为归办事处管理的居委会,土地已依法成为国有土地。我们的“宅基地”也不是依集体组织成员身份无偿获得的,而是根据长葛当时的政策,以每亩两到三万元的价格购买的。我们5户有的到土地部门把集体土地证换成了国有土地证,有的没换。
  2004年3月,我们5户分别与长葛市八七建筑公司订立“合作开发协议”,八七公司盖章,岳军明签字(八七公司出具委托收,委托他为“该住房改造项目”负责人)。合同主要内容为:我们出土地使用权,八七公司负责建房等一切事务;我们有权得到有产权住房一套,再购买其他房时优惠,搬迁时得到补助费和将来用来办房产证的费用1000元。还约定工期为10个月,不管哪方原因导致工期拖延,每延迟一天,须向对方赔偿工程造价百分之一的损失。
  合同签订后,我们数日内便履行完义务,搬迁完毕,投亲靠友别处寄居,但一直到2007年下半年才等到房子,且一直无法通过竣工验收。发生纠纷后,我们按原来的协议约定申请许昌仲裁委员会仲裁。八七公司先是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于2007年9月初诉至许昌中院,后见胜诉无望又主动撤诉,9月27日法院裁定准许。
  2008年1月7日,许昌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书,按我们的诉请裁决八七公司支付我们原协议约定的一半的违约金。
  我们大概是在2008年春节过后的3月份领到仲裁裁决书的。当时我们的代理律师说,如果6个月内八七公司不申请中级法院撤销裁决,我们就可以去申请执行了。
此后刚开始的一两月里,我们一直很注意八七公司有没有到许昌中院告状。后来慢慢放松了警惕。大概是2008年八九月份吧,我们从八七公司的人那边获得消息,他们申请许昌中级法院撤销仲裁裁决了。我们也托人找许昌中级法院的法官打听过这事,但我们觉得八七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没有一点道理,八七公司这样做无非是拖延时间,这个官司我们肯定是赢,也就没有再请律师。
  2008年10月17日我们赶到许昌中级法院。办案法官李洪涛等人非要让我们把第一次见到并收到收到八七公司的《撤销仲裁申请书》的日期签收为10月6日,说10月6日已经通知我们原来仲裁案件的代理律师让我们过来了,我们不愿意,因为我们的确是在前一天的10月16号才从原来的律师那里得到通知的,就坚持把收到日期写成了10月16日。从民二庭李洪涛等几个法官对这个案件的口气里,我们感到势头不对要坏事,回来后经过熟人介绍,赶紧到郑州请了一个律师。随后我们才知道:早在2008年10月13日,许昌市中级法院就已经作出(2008)许民二初字第36号民事裁定撤销许昌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了!  
  其实,许昌市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没有一点问题,我们找了很多法律人士问过。当年我们在网上发的有贴子,大家在百度上搜一下“许昌市中院、违法撤销仲裁裁决”关键词就可以找到详细的理由。

办案人员为什么会明目张胆地违法办案撤销裁决?因为这种案件比较特殊,当事人不能上诉也不能申请再审,检察院不能抗诉,法院随便找个理由就能给撤了,没有任何监督——这就给了一些人徇私枉法的机会,还振振有词:我们并没有剥夺你们的实体权利呀,你们还可以打官司嘛!许昌仲裁委的负责人说:法院要要撤销裁决,我们也没有办法。但公道自在人心,老百姓是不会从背后议论我们的。可我们5户已经没钱再去打官司了,当时有人连住的地方都没有,还有一户已经七八十岁了,重病在身。他们是想通过打官司把我们拖垮呀!当时我们连死的心都有了。
二、经过我们各处信访,许昌市中级法院院长决定有错必纠,经过审委会讨论决定按审判监督程序主动再审此案,再审驳回了八七建筑公司的撤销申请,维持了许昌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暂且不说仲裁裁决没有一点问题,法院依法办案根本不会撤销。许昌中级法院审查仲裁程序时,首先要保证自己的程序合法吧。但是:
 (一)此类案件对中级法院来说相当于一审,根据最高法有关精神,应以开庭审理为妥,却采取书面审理形式,并且书面审理也没依法释(2006)7号文第24条的规定询问5位被申请人。
 (二)2008年10月17日5被申请人才正式收到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律文书,在此之前案件已经合议并作出撤销决定明显不当。
 (三)此类案件法律规定两月审结,办案人员称“让仲裁委员会送卷”耽搁了时间。法院是国家司法,仲裁是民间司法,两者之间关于调卷的纠纷不是审理延时和剥夺当事人诉权的法定理由。
 (四)“通知不到被申请人”也不是法院的理由,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互相熟识,5被申请人此段时间均未外出,怎会通知不到?即使真的通知不到,民诉法规定的有关法定程序也未采取。
 明目张胆违法办案,法院还让不让老白姓活了!我们再也折腾不起也打不起官司了。经过我们多方信访,许昌中院有关领导查明情况后,法院梁院长决定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主动按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进行再审,这就是(2009)许法民申字第24号民事裁定书的来历。
许昌市中级法院经过再审,2009年7月31日作出(2009)许民再字第30号民事裁定书,虽然“本院再审认为”部分写得模糊不清,有推却责任嫌疑,但最终撤销了原民事裁定,驳回了八七建筑公司的撤销仲裁裁决书的申请。 
离线醉僧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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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软座  发表于: 2012-02-08 18:52:44

    下面我们把案件的前前后后的情况简要地说一下,让大家看看到底是案件有问题,还是有人置国家法律、生效判决不顾,出于不可说的原因故意干扰下级法院执行!

案件简要情况
(碰到关键词了,发不上来)
离线醉僧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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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躺椅  发表于: 2012-02-08 19:18:00
离线bjg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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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2-02-08 20:5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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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小小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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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2-02-08 21:42:24
     许昌市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没有一点问题,我们找了很多法律人士问过。当年我们在网上发的有贴子,大家在百度上搜一下“许昌市中院、违法撤销仲裁裁决”关键词就可以找到详细的理由。

   找到了
http://bbs.dahe.cn/read-htm-tid-1113585-page-1.html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law/1/119561.shtml
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boardid=25&id=2556797&page=1&1=1#2556797

离线小小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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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2-02-08 21:54:36
     办案人员为什么会明目张胆地违法办案撤销裁决?因为这种案件比较特殊,当事人不能上诉也不能申请再审,检察院不能抗诉,法院随便找个理由就能给撤了,没有任何监督——这就给了一些人徇私枉法的机会,还振振有词:我们并没有剥夺你们的实体权利呀,你们还可以打官司嘛!
    许昌仲裁委的负责人说:法院要要撤销裁决,我们也没有办法。但公道自在人心,老百姓是不会从背后议论我们的。

虽然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但法院可以实事求事、主动纠错,达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估计是当年没处理人,现在那批人又在翻腾此案吧?难道忘了“不折腾”的教诲了么!下面是法律依据: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一百七十七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离线小小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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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2-02-08 22:28:53

“东方法眼”上当年的贴子:
http://www.dffy.com/bbs/dispbbs.asp?BoardID=1&ID=5358&replyID=&skin=1
奇特案件、经典案例:法院随意撤销仲裁裁决怎么办?
事发河南许昌市。仲裁裁决败诉方申请法院撤销仲裁裁决,撤销理由有二:(一)仲裁违反法定程序:(二)裁决违背社会公益。
该案法院2008年6月2日立案,2008年10月17日,法院第一次通知到5位被申请人到庭领取申请人递交的《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5被申请人10月23日委托律师,律师随后介入,被告知具体办案人正休假。
2008年10月底被申请人联系到了具体办案人,被告知10月17日让他们到庭只是确认送达地址,在此之前案件已书面审理并经合议庭合议,准备撤销,理由是仲裁程序违法。
根据最高法关于适用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6第7号文第20条规定,法院审查仲裁“违反法定程序”,一是指违反我国仲裁法规定的仲裁程序,二是指妆事人选择的仲裁规则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决的情形。事实上,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是个“不是理由的理由”,可以说是鸡蛋里挑骨头。】

2008年11月3日,律师到法院,得知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律文书已经打印好了,只是还未下发。律师和办案人员据理力争:  一、法院审查仲裁程序时,首先要保证自己的程序合法。
二、此类案件对中级法院来说相当于一审,根据最高法有关精神,应以开庭审理为妥,却采取书面审理形式,并且书面审理也没依法释(2006)7号文第24条的规定询问5位被申请人。   

三、2008年10月17日5被申请人才正式收到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律文书,在此之前案件已经合议并作出撤销决定明显不当。四、此类案件法律规定两月审结,法院是国家司法,仲裁是民间司法,两者之间关于调卷的纠纷不是审理延时和剥夺当事人诉权的法定理由。
五、“通知不到被申请人”也不是法院的理由,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互相熟识,5被申请人此段时间均未外出,怎会通知不到?即使真的通知不到,民诉法规定的有关法定程序也未采取。

经过协调,有关人员收下了律师的代理手续。四天之后开了一个“听证庭”。负责人说“再合议合议”。但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律文书法院已经打好了,估计仲裁裁决最终还是要被撤销的。请问各位法律同仁:5被申请人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补充说明:
一、根据法律规定及最高法解释,此类案件当事人不能上诉,当事人不能申诉法院进行再审,检察院进行民事抗诉法院不受理。
二、因为法院只是从程序上撤销仲裁裁决,对当事人实体权利不产生影响,因此很难构成“情节严重”,也就很难以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申请人为公司,被申请人为5自然人,是5个相同的合同纠纷仲裁案件。从合同纠纷到现在已过数年,被申请人当初选择仲裁就是因为仲裁花钱少,裁决快。当事人不愿为这事再通过法院一审二审地花钱折腾了,也折腾不起。


离线小小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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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12-02-08 22:40:11
求事实真相
离线醉僧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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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12-02-09 11:10:07
反腐斗争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
腐败分子他人还在、心不死、时刻想以手中权换利益

作为一个掌握一定公权力的法律人
没有一点对法律的忠诚与敬畏之心
丝毫不考虑法律规定的宗旨与法律实际社会效果
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而是利用手中的法律知识在法条中寻章摘句
找出与己有利的东西振振有词一翻出卖
换得自己的非法利益!
这正是中国法治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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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醉僧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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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12-02-10 00:11:32
陈有西说得好:中国法制被破坏,是从法院开始的。真不知道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

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boardid=1&id=8002223&page=3&uid=&usernames=&userids=&action=
李庄:“认罪”背后的真相
离线cb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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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12-02-10 15:47:30
腐败的要害是损害党的形象,破坏社会公平,败坏社会风气。要以查办腐败案件为重点,维护党的形象,维护社会公平,净化社会风气。坚决纠正领导干部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厉查处贪污受贿、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方面的案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坚持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违反党的纪律的人,对违犯国家法律的人,不论是谁,都要坚决查处。
离线cb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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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12-02-10 15:48:51
执法犯法,枉法裁判是造成社会不稳定的主要原因, 百姓依法反映举报,政府不依法调查回应,法制社会老百姓却看不到法制的踪影。
离线代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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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12-02-10 16:17:19
进来看看关注一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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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12-02-10 18:08:12
                     贪污犯致使数千万国有资产流失泌阳县委书记谢凤鸣竭力包庇
                   ----任人唯亲用罪人  屡教不改再犯罪
河南泌阳县县委书记谢凤鸣违纪违法、渎职失职、包庇、袒护、怂恿贪污受贿作风败坏腐败分子原正科级干部谢德林,致使数千万国有制产流失。
1.事情是由泌阳县刺绣厂的一宗合伙诈骗贪污经济犯罪案件引发的。
泌阳县刺绣厂是一个县集体企业,拥有职工500多人,1998年倒闭停产。全厂职工赖以生存的仅剩一幢生产大楼和场院内的一块土地,总价值约1700多万元;2006年的4月间,县内一个社会诈骗人员孙景峰,采取请客送礼、许愿行贿和无耻下流的拉拢手段,收买控制了原县轻纺中心主任谢德林,又由谢德林指使串通原刺绣厂厂长崔正涛,勾结县司法系统人员王树营,对市中院有关工作人员行贿收买后,以假手续、假证言、假败诉的手段,用以偿还企业原报呆挂账贷款为理由,未经评估和拍卖,不报经上级机关批准,不经厂职代会和工人们知道,把价值1700多万元的企业固定资产仅以170多万元的价格倒卖给私人。所卖得款并未偿还给银行,也未计入厂财务账,而是被几个人合伙分掉,肥了他们个人的腰包;这是一起严重的诈骗贪污行贿受贿案件,在此案件的整个运作过程中,涉及了不少县司法机关、驻马店市中级法院的一些工作人员,为了私利而钻法律的空子知法犯罪。
2.东窗事发,县委书记不作为
2008年8月初,这伙诈骗人员中一知情人觉悟后一纸检举揭发材料,揭开了他们的犯罪内幕。全厂职工愤怒无比,选举代表开始到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职能部门上访上告。在县里无人问津、县领导不作为的情况下,我们才不得已多次到市级、省级有关职能部门上访上告。上访上告叁年多来,共上访上告达90多次。在这期间,我们直接给县委书记面对面的上访上告就六次之多,但县委书记谢凤鸣从没有明确的表过态,更没有向公安司法机关亲批过一纸关于要求公安司法机关或县委纪检机关严查此案、依法办案的批文;由于县委书记谢凤鸣对此案无明确的态度,县公安机关在接案后,推脱了两年多才于2010年6月给我们出具了一个不予立案的通知,县检察院在已查清这伙人的犯罪事实的情况下,迫于谢凤鸣的压力,也不敢积极公正办案。
3.为应付上级纪委,避重就轻,违法按违纪从轻处理
从案发至今我们上告叁年多来在县里无人处理的情况下,我们多次到市和省级有关机关去信上访上告。到2010年5月份,县里迫于上级机关对上访案件的多次批要结果的压力,不得已让县纪委对群众上告谢德林的问题进行了不彻底的初查,就已查出了他的不少经济、作风方面的严重问题,事实证实了我们广大职工并未诬告他;初查证实:谢德林确有严重贪污公款包养情妇、贪污挪用轻纺系统解困资金、开虚假发票、假造职工工资领取花名册贪污公款、倒卖企业固定资产受贿分赃等罪行,实属应移交检察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县委书记谢凤鸣却授意县纪委于2010年8月14日把违法犯罪贪污受贿,按违规违纪只给谢德林了一个开除党籍、撤销行政职务的纪律处分。并把其调到县政协,不上班照拿工资。2010年8月1日涉案的主要人员孙景峰抓捕归案。但在审清案情后,不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而是以权代法,充当这个犯罪团伙的保护伞,孙景峰被取保候审,放归社会。原刺绣厂厂长崔正涛在孙景峰供述他受贿和合伙分得赃款犯罪事实后,于2010年8月30日被迫立案上网追逃,但总是以抓不到人为由,使犯罪分子一直逍遥法外。
2011年9月14日下午,畏罪外逃的犯罪分子崔正涛被抓回,可崔正涛在有关人员的授意下什么也不承认。当时县里领导就指示公安局让给其办理取保手续。因为办案人员对此案的情况了如指掌,不同意办理取保。2011年9月16日上午公安局在送往检察院的报批材料中按照县里有关领导旨意,根本就没有报送崔正涛犯罪事实的内容,完全是为了哄、拖职工怕上访而走的过程。2011年9月21日上午,县长高万象接访日,职工代表80余人把情况再次向高县长反映,并提出如果崔正涛问题弄不清楚,他不承认,关押时间到了怎么办?当时高县长让县政法委书记王新科给职工表个态。王书记说:“这个大家不要担心,在问题没查清之前是不会放的,时间到了,可以再续。”可就在2011年9月23日下午,县委书记谢凤鸣召集县委常委、政法委和公安、检察及有关部门人员,为崔正涛办理取保而召开会议,(因崔正涛再不出来,就要把整个案件的全部运作过程说出),迫使到会的有关人员集体签字为刺绣厂原厂长崔正涛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分担责任。至此,刺绣厂全体职工才明白在2008年8月份崔正涛曾说过:“想给我斗,你还嫩点。”现在证实了崔正涛、谢德林、孙景峰等这个犯罪团伙的后台就是县委书记谢凤鸣。证实了谢德林违法犯罪没人敢查办的原因何在,证实了谢凤鸣来泌阳担任主要领导后多家企业固定资产被非法捣卖,使数千名下岗职工养老无望,造成大量国有集体资产流失的根本原因所在。
4.县委书记谢凤鸣同谢德林的关系
因原轻纺中心书记兼主任谢德林在多种场合的自我介绍,全县乡级以上及县内各居委科级以上干部中,大多都知道公开的秘密是:谢凤鸣、谢德林是一个老爷子的族家兄弟,是在汝南县上师专时的同窗学友,在县委、县政府和政法系统中,有不少主要领导是他的同乡,县主要领导多次夸谢德林是一个不吃独食的人,是泌阳县干部队伍中难得的一个人才,可能就因以上原因吧,谢德林在付庄任副乡长时,就有贪污挪用公款和包养情妇的违法违纪行为,调入县里任县轻纺中心副主任时,就因贪污挪用公款23000元给其情妇使用和私刻财务公章及财务人员私人章各一枚用以贪污挪用公款之便,于2004年被县检察机关立案拘捕,后因托时任政法委书记陈党言说情才被法院判了个挪用公款罪不予追究刑事处罚的决定放出。
5.县委书记谢凤鸣包庇、袒护、怂恿谢德林的事实
就是这样一个贪污受贿的干部,没受任何处分,2006年3月得到了县委书记谢凤鸣的重用(当时谢德林还是副科级,由谢德林主持轻纺局工作),在全系统共11个下属企业全部倒闭停产,3000多名职工失业在家,没有一个厂矿企业复活再生产的局势下,2007年县委批件往全国轻工部申请给谢德林报批了一个全国轻纺系统劳动模范。县里又被批了一个全国轻纺系统先进县,并在2008年4月在县东风水库召开了全国轻纺系统先进县的现场会,谢德林用假功绩材料为县委书记谢凤鸣歌功颂德,县委书记为谢德林庆功封赏。2008年11月份,谢德林由原来的副科级,被提为正科级;2009年7月间,正当全厂职工到处上访上告谢德林的犯罪行为时,县委为了给谢德林开脱责任,竟把他又从县轻纺中心调入县移民局任局长职。不但没受任何处分反而又被提拔重用。谢德林主持轻纺中心工作几年中,由于他与县委书记谢凤鸣的不寻常关系,利用手中权力,曾多次以各种理由写报告找谢凤鸣批条子向县财政要钱100多万元。这些钱谢德林要回后,先不入局财务账,不让局财务人员知道。不把钱交由财务保管,全部都是由他本人保存随便开支。绝大部分的钱都是用于他对上行贿和回扣,吃喝玩乐和请客送礼上,仅买酒一项一年就用了五万多元;县刺绣厂的固定资产被倒卖时间,已造成企业集体资产损失达1500多万元。这个损失价值是1995年企业向金融部门申请贷款时作为抵押物,被县评估权威机构评估过的。县里为了给刺绣厂原厂长崔正涛、谢德林等人开脱罪责,不顾案发早已形成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在企业没钱交评估费的情况下,县里批准由县财政出几万元的评估费,重新给刺绣厂已卖掉的固定资产进行了一次评估。评估时没让厂现领导和职代会人员参加。评估结果的总价值除了没升值,又远远低于1995年贷款时的评估总值。在不算已卖得款170多万元他们几人私分的款数外,实际损失正好在不予立案的范围内。县公安局在推托我们两年多后于2010年6月2日给我们厂出具了一个查无实据,不予立案的决定书。我们接到决定书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公安机关递交了一份复议申请书,并在申请书中提出了五条要求复议的请求。县公安局在对我们提出的五条复议项目进行复议后,又给我们出了一份维持原不予立案的决定书,可在决定书中对我们提出的五条请求没做任何答复和解释。
从我们厂里案发上告至今,县委书记谢凤鸣没给我们任何的明确态度,没向县公安、司法、纪检部门亲自签发过要求他们严查此案,依法办理之类的任何批文;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已查到谢德林的犯罪事实,因县委书记谢凤鸣不表态,至今不敢向外公开,不向县检察机关移送他们的调查材料。就连2010年7月2日上午纪委办案人员和职工代表见面时,在代表被迫已签字的调查报告上,谢德林仅承认贪污解困资金1万元的事实,也被说成是挪用。职工去纪委问纪委书记张中林为何定为挪用,书记的回答是又找不到票了;县检察机关虽已基本掌握了谢德林的犯罪事实,但因县委书记谢凤鸣没明确表态,至今不敢积极主动办案,让违法犯罪分子一直逍遥法外。
泌阳县委书记谢凤鸣究竟与这些违纪违法分子存在多少利益链条?
河南省驻马店市泌阳县刺绣厂职工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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