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业主,2007年以来润峰广场550名业主因市人大代表李爱民恶意欠租问题屡屡集体上访,已成为我市重大不稳定因素,现将有关情况反映如下:
欠款人李爱民,男,41岁,汉族,开封市人,现为洛阳市人大代表,在洛阳兴办多家酒店、洗浴城、夜总会及建材公司,现控股或持有红磨坊娱乐中心、丽晶宫商务会馆、新德亿演绎中心、秀水百合酒店、新德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荣大建材城有限公司、汝阳德亿铁业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2006年7月10日,李爱民与润峰广场商贸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将润峰广场20000平方米场地租用于兴办易购万家建材商场。合同订立后,润峰广场商贸有限公司按约将商场交付李爱民,其投资成立的易购万家装饰建材有限公司也开始正常经营。但是,自2007年7月开始,李爱民开始拖欠润峰广场租金及各项费用,截止2008年6月,累计拖欠租金、逾期付款违约金、水电等杂费总计2442623.03元。李爱民及其易购万家公司的欠租行为直接导致润峰广场商贸有限公司不能如期向550户业主发放租金,致使业主多次集体上访诉讼并围堵政府和商场,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工作、经营和社会秩序,成为我市重大不安定因素之一。
为解决欠租问题,涧西区区委区政府及各级领导做了大量协调工作,润峰广场商贸有限公司也多次向李爱民催款均被李爱民搪塞。润峰广场商贸有限公司无奈下于2008年8月将李爱民与洛阳易购万家装饰建材有限公司拖欠租金一案,起诉至涧西区人民法院。法院审理后以(2008)涧民二初字第470号《民事判决书》作出判决,判令二被告立即支付租金231万余元并承担相应滞纳金、延迟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但李爱民及其易购万家公司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为此润峰广场商贸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14日申请强制执行。截至2010年6月底二被告拖欠执行款项共计3070050.82元。
但是,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李爱民利用市人大代表职务,运用各种关系干扰、阻碍法院依法履行职责,致案件久拖难结,终导致润峰广场向业主承诺的租金迟迟不能兑现,平息的矛盾再次激化。
据此,我们恳请各级领导协调相关政法部门、法院执行机构,排除李爱民干扰,依照法律规定,首先对被执行人李爱民在所属公司中取得的股息、红利予以执行,若仍不足以冲抵判决义务的,继续执行李爱民在上列企业中的投资权益。对于该案依法执行回来的款项,润峰公司将全部用于偿还在法院立案申请执行的业主欠租。具体发放工作可直接交由涧西法院执行局依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