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检察长张志超自侦、自编、自导、自演的许建冤案
一、张志超勾结贪官隐匿证据,非法立案陷害举报人许建。
举报人许建,因举报开封市运管处处长薛勇抢占企业土地、违法建私宅而被诬陷。2005年5月,开封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许建;2005年9月,龙亭区人民检察院对许建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2007年9月1日,经开封市人民检察院研究批准撤销案件,由龙亭区人民检察院制发了《撤销案件决定书》【2007】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35条、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38条的规定:《撤销案件决定书》应当送达许建本人;撤销案件以后,没有新的事实和证据不得重新立案侦查。张志超与薛勇共同隐匿这份《撤销案件决定书》,至今不送达许建本人。
该案属检察机关自侦自诉案件。张志超隐瞒该案已经被依法撤销的事实,目的是勾结开封市运管处贪官薛勇进一步陷害许建。而张志超在没有新的事实和证据的情况下,又亲自受理、亲笔签批对许建重复立案,再次指定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批捕、提起公诉。在公诉、一审、二审期间,张志超拒不向法院提交该撤案法律文书,至今仍被其隐匿。
二、张志超毒打、刑讯羁押在杞县看守所的许建
2010年6月13日,张志超、薛勇勾结郑州铁路流氓公安王全州、丁岩二人在新郑国际机场,谎称有检察院的通缉令,不出示任何法律手续便将赴上海治病的许建非法拘押,并关在铁笼里,对病弱的许建进行肉体摧残和人格侮辱;许建在杞县看守所病重卧床一个多月,张志超指示不准许建亲属为其取保,不准为其治疗;张志超安排同监号的犯人毒打许建后,次日即派焦世峰(开封市检察院批捕科检察官、许建二审出庭的检察员)到看守所去做讯问笔录。贪官薛勇在外扬言“叫许建死到看守所,大不了花钱摆平”。
三、张志超指使手下制造伪证、出具伪证陷害许建。
张志超安排检察人员勾结薛勇和证人邹洪文,用作废的公章出具伪证陷害许建;张志超亲自安排市检察院的刘夏平、张安等工作人员虚构事实、篡改原始票据,向法庭出具虚假的鉴定文书陷害许建。
许建案的二审是上诉案件,不是抗诉案件。但张志超迫使开封市中级法院超期审理,允许其非法补充证据。他亲自安排检察院的沈献力、时双喜二人,用虚构的事实指供、诱供证人,制作伪证陷害许建。
四、张志超挟持开封市法院枉判许建
张志超亲派检察员五次列席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许建案专题会议,监督其必须判许建有罪,否则就长期羁押其法官以报复。开封市中级法院按照张志超的要求以猜测定罪、枉法判处许建有期徒刑三年。随即开封市人民检察院就释放了长期羁押在开封县看守所的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冯铁中法官。
五、张志超与贪官勾结以陷害许建为筹码谋取私利。
张志超陷害许建、将许建判刑后,在开封市贪官薛勇、李森林(已被“双规”的原开封市组织部长)的帮助下, 2011年3月将自己的夫人丁超英从驻马店调入开封市交通局,变身为公务员,并提拔为副处级干部。这是张志超和开封市贪官勾结以陷害许建为筹码得到的肮脏回报。
开封市检察院张志超检察长是一位不知廉耻、不择手段、践踏法律、祸国殃民的经营自己的权势和利益的双面人,是混入检察机关的败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