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县矿业开发秩序基本稳定,从近期不间断巡查情况看,除元月2日夜间在石山村发现一起盗采行为被立即制止并查处外,全县未发现非法盗采现象。同时为进一步巩固矿业秩序治理整顿成果,改善矿区地质环境,2011年12月30日、2012年1月13日全县先后两次召开非煤矿山环境治理工作会议,与各乡镇政府签订了《非煤矿山环境治理目标责任书》,要求各乡镇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全县非煤矿山环境进行集中整治,对采矿遗留的矿坑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的原则,予以恢复治理,确保矿山环境有所改善,防止发生非法盗采现象。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按要求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