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被征用没有得到一分钱补偿,政府答应的安置地到现在不见踪影,村民们阻止开发商施工被打伤又迟迟得不到处理,看来今年的春节我们是过不安顿了。”日前,信阳市平桥区平西办事处东平湖居委会十四组组长胡天龙及部分村民代表向本网投诉,称自己的土地被政府非法征用,村民们多次向有关部分反映情况却一直得不到解决。接到投诉后,本网记者随即对此事展开调查。
起因:征地赔偿迟迟不能兑现村民阻止施工被打 “我们组的土地差不多全被政府卖掉了,之前被卖的土地还履行一下手续,我们也都拿到了政府发放的补偿款,但是这一次办事处(指平桥区平桥办事处,记者注)却直接替我们在土地转让协议上签了字,并且连一分钱的补偿款都没有给我们。”据胡天龙等人介绍,在得知土地被卖掉之后,村民们曾多次到该组所在的东平湖居委会及平桥办事处反映问题,最后平桥办事处拿出的解决方案是,给该村98户村民每户126㎡的宅基地作为补偿,并安排工作人员配合村民办理了相关的手续。
在村民们出示的《农村居民建住宅用地申请表》复印件上,记者发现,在“申请用地理由”一栏中,村民的申请理由均为“因村组集体土地被政府征用,拆迁后无住宅”,村民组、东平湖居委会及平桥办事处都分别签署“同意”,其中东平湖居委会和平桥办事处还加盖了公章。不过令人不解的是,在村民们出示的多达98份的《申请表》表上,上述各部门在签署审批意见时均没有填写日期,就连申请人都没有填写提交申请的日期,而且“乡(镇)土地管理所意见”一栏则完全空白。 村民们同时还出示了一份名为《关于解决平桥办事处东平湖居委会十四组失地农户安置用地的申请》文件复印件。该文件为平桥区平桥办事处所发,编号为“平街办[2009]35号”,签发人为“张厚权”,发文时间为“2009年4月14日”。在该份文件中,平桥办事处决定在东平湖居委会十四组集体土地上规划建设安置点一处,占地面积28.9亩,并就此向平桥区政府提出申请,请求批准。
“农民失去了土地就等于失去了基本的生活保障。现在我们的土地被征用了,我们既没有得到一分钱的土地补偿,又拿不到已经办理过相关手续的安置土地,所以大家才不得不阻止开发商施工。”据胡天龙介绍,11月26日,前去阻止开发商施工的村民与对方发生冲突,有8位村民被开发商的施工人员打伤,此事至今没有处理结果。 内情:争议土地为合法竞拍所得费用三年前已缴清
记者调查得知,村民们口中的开发商为信阳同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公司”),该公司为台湾同德国际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由信阳市于2007年招商引资而来,其开发的楼盘项目名称为“台北城上城”。村民们口中的“安置土地”,就位于该楼盘的四期项目用地之中。 “十四组的村民屡次阻止我们施工,其理由均为我们占用了他们的安置土地,但是他们所说的那块土地实际上为我们合法竞拍所得,早在三年前便已经缴清了全部费用,并且已经办理过《国有土地使用证》。”面对记者的采访,同德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语出惊人。据该位负责人介绍,同德公司2007年响应信阳市委、市政府招商引资号召,于当年11月14日及2008年6月3日分两次参与信阳市国有土地挂牌竞买,分别拍得“信市1401地块”约271亩土地及“P2008-110号地块”约68亩土地,并将两宗土地合并为一个整体项目进行规划,该项目就是“台北城上城”。
相关资料显示,同德公司拍得的“信市1401号地块”位于该市的浉河区境内,该地块挂牌时尚未完成征地拆迁工作,但是浉河区各职能部门通力协作,在土地挂牌成交后迅速完成了该地块的征地补偿及拆迁安置工作,并在承诺的时间内将土地净地交付同德公司。同德公司遂以该地块为先期项目建设用地,于2009年启动“台北城上城”项目建设,目前已近完工总体规划超过12万平米之面积,并将于2011年12月31日交房入住。
尽管先期项目进展顺利,但是作为整体项目进行统一规划的另一地块却出现了问题,并且一拖就是三年。同德公司提供的材料显示,位于平桥区的“P2008-110地块”挂牌时已无拆迁任务,该公司中标后也在第一时间缴清了土地出让金及其相关费用,但是到现在三年多的时间过去了,该地块却一直迟迟不能交付使用。“更为离谱的是,我公司早在2008年6月3日就已经通过合法竞拍取得该宗土地使用权,但是平桥区的平桥办事处却于2009年4月14日行文,申请在该宗土地上为失地村民提供28.9亩安置土地,并为十四组的98户村民办理了相关手续。”上述负责人认为,“P2008-110地块”在缴清全部费用后长达三年不能交付使用,以及该公司与十四组村民的多次冲突,均源自于此。
现状:平桥区相关部门集体失声解决问题遥遥无期 由于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2011年11月26日下午,同德公司的施工人员在“P2008-110地块”施工时,遭到东平湖居委会十四组村民的阻拦,双方相互僵持不下,最后发生流血冲突,同德公司的施工人员5人受伤住院,十四组村民亦有8人以自述症状送医院治疗。
流血冲突发生后,当事双方均拨打“110”电话报警,平桥警方随后介入侦查。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在流血事件发生后长达一个月的时间里,平桥区的相关政府部门迟迟拿不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当初发文决定在“P2008-110地块”内为十四组村民设立“安置点”的平桥办事处,则以“东平湖居委会现已划归平西办事处管辖”为由,让记者向平西办事处了解情况;平西办事处的主要负责人则以“在外地出差”为由婉拒记者采访。
一块在2008年6月就已经被公开拍卖的土地,平桥办事处为何还要在2009年4月行文规划“安置点”?既然已经同意失地村民的住宅用地申请,为何却又将所有的审批日期空着没有填写?“P2008-110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已经全部缴清,十四组村民为何分文未见?村民们失去了土地却没得到补偿,同德公司缴清了费用却拿不到土地,他们的利益该如何保障?事发三年却至今得不到妥善解决,平桥区相关部门的工作效率何以如此低下?对于此事的进展,本网将会继续给予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