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河南省历史行政区划沿革——摘于百度贴吧,向楼主致敬!
1949年
★1949年5月5日 撤销中原临时人民政府,设立河南省人民政府
★1949年5月5日 郑州市为省辖市,下设第一至五区
★1949年5月6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成立。开封市正式定为省会,下设第一至七区
★设立漯河市,以偃城县漯河镇为其行政区域
★设立信阳市,以信阳县城关镇为其行政区域
★设立朱集市,以商丘县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
★设立驻马店市,以确山县驻马店为其行政区域
★撤销邓南县、邓北县,合并设立邓县(1949年3月)
★撤销商丘市,并入商丘县(1949年3月)
★撤销洛北县、洛南县,合并设立洛宁县
★雪枫县更名为永城县(1949年3月)
★开封县驻地由朱仙镇迁至黄龙寺
1950年
★商丘专区驻地府由商丘县迁至朱集市(河南省人民政府1950年5月3日报告备案)
★设立汝南市,以汝南县城镇为其行政区域(河南省人民政府1950年5月9日报告备案)
★设立商丘市,以商丘县城镇为其行政区域(河南省人民政府1950年5月9日报告备案)
★沈丘县驻地由老城镇迁至槐店镇(河南省人民政府1950年2月19日批准)
★撤销开封市第一区,并入第二区、第四区(河南省人民政府1950年3月9日批准)
★撤销开封市第六、七区,合并设立郊区(河南省人民政府1950年3月9日批准)
★开封市第五区更名为第一区(河南省人民政府1950年3月9日批准)
★撤销郑州市第五区,并入第四区(河南省人民政府1950年4月批准)
1951年
★河南省人民政府驻地由开封市迁至郑州市(政务院1951年批准,1954年实施)
★撤销汝南市,并入汝南县(政务院1951年4月26日批准)
★设立平舆县,以汝南县的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驻平舆镇(政务院1951年4月26日批准)
★设立谷熟办事处(县级),以商丘县的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河南省人民政府1951年7月2日决定)
★设立郸城办事处(县级),以潢川、淮阳、沈丘3县各一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河南省人民政府1951年7月2日决定)
★设立淮滨办事处(县级),以故始、潢川、息县3县各一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河南省人民政府1951年7月2日决定)
★撤销朱集市,并入商丘市,驻地由城关镇迁至朱集(河南省人民政府1951年8月3日决定)
★撤销郑州市第四区(郑州市人民政府1951年4月1日决定)
1952年
★撤销平原省,聊城专区、湖西专区和濮阳专区的濮县、范县、朝城、观城4县,荷泽专区的荷泽、定陶、曹县、鄄城、郓城、梁山、南旺7县
划分给山东省;新乡市、安阳市,新乡专区、安阳专区和濮阳专区的濮阳、滑县、长垣、封丘、内黄、清丰、南乐7县,荷泽专区的东明县划
归河南省;原平原省划入河南省的六河沟煤矿区(9个村)划归河北省峰峰矿区(政务院1952年11月6日批准)
★撤销潢川专区,并入信阳专区(政务院1952年11月6日批准)
★撤销陕州专区,并入洛阳专区(中南军政委员会1952年4月8日批准)
★撤销陈留专区,并入郑州专区(中南军政委员会1952年6月27日批准)
★撤销淮滨办事处,设立淮滨县,驻地淮滨集(政务院1952年8月11日批准)
★撤销谷熟办事处,设立谷熟县,驻地谷熟集(政务院1952年8月11日批准)
★撤销郸城办事处,设立郸城县,驻地郸城集(政务院1952年8月11日批准)
★撤销郑县,并入郑州市、新郑县、中牟县(政务院1952年11月6日批准)
★撤销周口市,并入商水县(中南军政委员会1952年6月10日批准)
★撤销信阳市,并入信阳县(中南军政委员会1952年6月10日批准)
★撤销南阳市,并入南阳县(中南军政委员会1952年6月10日批准)
★撤销驻马店市,并入确山县(中南军政委员会1952年6月10日批准)
★撤销新乡市第四区(新乡市人民委员会1952年12月26日报告备案,1953年月1日实施)
★安徽省永城县及砀山县的雨亭区、新兴区(原属于永城县)划归河南省商丘专区(政务院1952年1月31日批准)
★安徽省霍邱县史河川西的孙戚乡划归河南省固始县,三河尖镇、桂庙乡划归河南省淮滨县;河南省固始县的新街乡、花园乡划归安徽省霍邱
县(六安专员公署1952年5月9日批准)
★安徽省宿县专区濉溪县的赵庄、钟庄、王庄、小沟岸、邸庄、张庄、苗庄、黄庄、祝庄、张井、呼庄等11个自然村划归河南省永城县(内务
部1952年12月5日批准)
1953年
★撤销淮阳专区,所属的周口镇和扶沟、商水、西华3县划归许昌专区;淮阳、鹿邑、太康、项城、沈丘、郸城6县划归商丘专区(政务院1953
年3月27日批准)
★新乡专区驻地由焦作矿区迁至新乡市(河南省人民政府1953年3月批准)
★谷熟县驻地由谷熟集迁至马牧集(河南省人民政府1953年2月7日批准)
★项城县驻地由老城镇迁至水寨镇(河南省人民政府1953年3月4日批准)
★设立南阳市,以南阳县的南阳镇为其行政区域(内务部1953年11月10日批准)
★设立信阳市,以信阳县的信阳镇为其行政区域(内务部1953年11月10日批准)
★设立周口市,以商水县的周口镇为其行政区域(内务部1953年11月10日批准)
★设立驻马店市,以确山县的驻马店镇为其行政区域(内务部1953年10月21日批准)
★设立郑州市回族区、郊区(河南省人民政府1953年1月6日批准)
★设立开封市回族区(河南省人民政府1953年5月18日批准)
★山西省平顺县的苇池凹村、高家台村划归河南省林县(内务部1953年4月30日批准)◎山西省注解为内务部1954年12月11日批准
1954年
★河南省省会由开封市迁至郑州市(中央人民政府1954年6月19日批准)
★撤销濮阳专区,所属的长垣、封丘2县划归新乡专区;濮阳、滑县、内黄、清丰、南乐5县划归安阳专区(政务院1954年6月21日批准)
★洛阳市升格为地级市,下设第一区、第二区、郊区(河南省人民委员会1954年4月19日报告备案)
★许昌专区的临汝县划归洛阳专区(河南省人民委员会1954年9月4日办公备案)
★撤销邺县,并入安阳县(政务院1954年6月21日批准)
★撤销淇县,并入汤阴县(政务院1954年6月21日批准)
★撤销洧川县,并入长葛县(政务院1954年6月21日批准)
★撤销阌乡县,并入灵宝县(政务院1954年6月21日批准)
★撤销谷熟县,并入商丘县、虞城县(政务院1954年6月21日批准)
★撤销成皋县,并入荥阳县(内务部1954年1月23日批准)
★撤销兰封县,考城县,合并设立兰考县,驻原兰封县城(内务部1954年1月23日批准)
★安阳县驻地由水治镇迁至安阳市(政务院1954年6月21日批准)
★虞城县驻地由利民镇迁至马牧集(政务院1954年6月21日批准)
★撤销安阳市第三区、第四区,合并设立郊区(安阳市人民委员会1954年8月5日报告备案)
★河南省濮阳县第九区的郝楼、夏庄、岱堂等3个自然村划归山东省鄄城县(政务院1954年11月24日批准)
1955年
★郑州专区更名为开封专区,驻地由荥阳县迁至开封市(国务院1955年1月17日批准)
★新乡专区的长垣县划归安阳专区(河南省人民委员会1955年2月18日报告备案)
★撤销洛阳县,并入洛阳市及孟津、宜阳、伊川3县(国务院1955年11月7日批准)
★郑州市第一、二、三区更名为陇海区、二七区、建设区(河南省人民委员会1955年9月23日批准)
★开封市第一、三区更名为鼓楼区、龙亭区(河南省人民委员会1955年11月26日批准)
★撤销开封市第二区、第四区,合并设立南关区(河南省人民委员会1955年11月26日批准)
★撤销安阳市第一区、第二区(安阳市人民委员会1955年12月报告备案)
★撤销洛阳市第一区、第二区,设立老城区
★新乡市第一至三区更名为新华区、红旗区、郊区(新乡市人民委员会1955年12月2日报告备案)
★安徽省阜南县的五湾、两河集等7个自然村划归河南省淮滨县;河南省淮滨县三河、栏杆、赵集3区的共100个自然村划归安徽省阜南县(国
务院1955年8月24日批准)
★山西省晋城县双庙乡(共23个自然村)划归河南省修武县(国务院1955年10月14日批准)
1956年
★撤销焦作矿区,设立焦作市(地级),下设焦作、李封、马村3区(国务院1956年7月9日批准)
★淮滨县驻地由乌龙集迁至淮滨镇(河南省人民委员会1956年3月批准)
★设立洛阳市涧西区、工西区(河南省人民委员会1956年3月17日批准)
★撤销开封市郊区(河南省人民委员会1956年5月4日批准)
★设立安阳市闻峰区、车站区(河南省人民委员会1956年12月11日批准)
★郑州市回族区更名为金水回族区(河南省人民委员会1956年10月23日批准)
★湖北省应山县的孝子店乡独流树村、岗渡村划归河南省信阳市(国务院1956年4月28日批准)
★河南省项城县贾岭区的杨楼、冷庄、李房庄、张楼、刑营、张小庄等6个自然村划归安徽省临泉县;安徽省临泉县鲖城的白杨树、文庄、黄
庄等3个自然村划归河南省项城县(国务院1956年6月29日批准)
★山西省晋城县西尧乡的云台、风门、西东水3个自然村划归河南省沁阳县(国务院1956年8月11日批准)
1957年
★设立三门峡市(地级),以陕县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57年3月26日批准)
★设立鹤壁市(地级),以安阳、汤阴2县各一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57年3月26日批准)
★设立平顶山市(地级),以叶县、宝丰2县各一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57年3月26日批准)
★撤销陈留县,并入开封县(国务院1957年5月31日批准)
★灵宝县驻地由城关镇迁至虢略镇(河南省人民委员会1957年1月23日批准)
1958年
★撤销安阳专区,并入新乡专区(国务院1958年4月8日决定)
★撤销商丘专区,并入开封专区(国务院1958年12月5日批准)
★开封市降格为县级市,划归开封专区管辖(国务院1958年12月5日批准)
★洛阳市、三门峡市降格为县级市,划归洛阳专区管辖(国务院1958年12月5日批准)
★平顶山市降格为县级市,划归许昌专区管辖(国务院1958年12月5日批准)
★新乡、安阳、焦作、鹤壁4市降格为县级市,划归新乡专区管辖(国务院1958年12月5日批准)
★开封专区的巩县、荥阳、密县、登封、新郑5县划归郑州市(国务院1958年12月5日批准)
★撤销周口市,并入商水县(国务院1958年4月5日决定)
★撤销驻马店市,并入确山县(国务院1958年4月5日决定)
★范县驻地由古城镇迁至樱桃园
★撤销焦作市焦作、李封、马村3区,设立城区、郊区(河南省人民委员会1958年1月14日批准)
★设立郑州市上街区,以巩县、荥阳2县铝业厂矿地区为其行政区域(河南省人民委员会1958年4月2日批准)
★撤销郑州市金水回族区、陇海区,合并设立管城回族区(河南省人民委员会1958年8月5日批准)
★撤销郑州市郊区(河南省人民委员会1958年12月22日批准)
1959年
★安阳市升格为地级市,辖新乡专区的安阳县(国务院1959年10月1日批准)
★焦作市升格为地级市,辖新乡专区的武修县、博爱县(国务院1959年10月1日批准)
★开封市升格为地级市,辖开封专区的开封县(国务院1959年10月1日批准)
★三门峡市升格为地级市,辖洛阳专区的陕县(国务院1959年10月1日批准)
★伊阳县更名为汝阳县(国务院1959年8月21日批准)
★孟津县驻地由城关镇迁至长华镇(195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