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顶山市公安局纪委副书记李太山,一个国家干部,公务员,兼职平顶山市私有企业大有煤碳责任有限公司顾问'''见卷宗里面大有公司出示的证明'',充当保护伞,牟取爆利归李己有,并在平顶山新华区公检法三部门合同大有公司违仿杨昌国的笔迹'',杨是胡北随洲人''',制造假合同,陷害去河南经营者,从2007年8月30日将杨关押在平顶山第一看守所至今末果,反复侦察,反复审判,新华区法官张继宏庭审时不作笔迹鉴定,在没有杨的充分证据下违法判案,欺炸外地经营者,平顶山市中院将新华区法院的审判结果打回两次,原因是证据不足,但新华区公检法超期羁押受害者,敬请各相关部门的领导及各有志者关注河南大河论坛网民生投诉“平顶山市公安局纪委副书记权利双捞现形纪,无休的侦察,无休的审判”,一文,主持正义坚决反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