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洛阳城事(公告执行)大河洛阳城事,作为一个平民论坛,以平等、尊重、开放、包容为基调,以关注洛阳、反映民声社情为主题,追求自由精神、独立思考,倡导文明发言、理性讨论、友好交流。为此,修订版规下:
一、奖励:(方式包括高亮、精华、置顶、加分、论坛勋章等)
1、鼓励原创:原创且有价值的帖子,有资格获得奖励。
2、鼓励认真回帖:回帖精辟、及时、准确,提问清楚而有水平,资料全面等,有资格获得奖励。
3、设置论坛勋章:(细则随后制订)。
二、惩罚(警告/单贴屏蔽,删除,禁止发言,禁止访问等)
1.严禁寻衅、谩骂:对寻衅滋事,对纠缠于个人以污言秽语(含谐音、近似音等)谩骂的,一经发现,即处以屏蔽(同时短信警告),严重者禁止发言三天以上、禁止访问一个月以上等处罚。
2.限制转贴:转贴时请在标题上相应标示(“转贴”或“ZT”等),注明出处。限制转贴数量,一个小时以内不得超过3贴,否则,予以关闭/下沉,严重者禁止发言三天以上。
3.禁止刷版:可有可无的跟贴(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字母等),请不要在短时间内连续回复3个以上的主题,否则按刷版论处,屏蔽/删除,严重者禁止发言三天以上。
4.禁止重复贴:主题贴重复。予以关闭/下沉;跟贴重复,屏蔽/删除,严重者禁止发言三天以上。
5、禁止骚扰性帖子:对以挑逗性的语言、图画等方式发贴,被异性ID明示不欢迎或拒绝的,屏蔽,严重者禁止发言三天以上、禁止访问一个月以上。
三、其它规定:
1.保护网友隐私:文章中出现或者故意公布网友的详细资料者,屏蔽/删除,严重者禁止发言七天以上。
2.帖子内容被证实含有人身攻击、造谣、诽谤、恶意中伤的,屏蔽/删除,严重者禁止发言三天以上。
3.发布其它有违社会公德行为的,屏蔽/删除,严重者禁止发言三天以上。
4.对于蓄意挑起地域矛盾、争端的文章,一经发现,屏蔽/删除,严重者禁止发言三天以上。
5.对于论坛方面已提供专版讨论或不适合在本版讨论的话题,不提倡在本版讨论。版主有移动和删除的相应处理权利。
6.任何人不得在本版发布商业广告或者纯粹用于商业用途的帖子,违者一律删除。
7.凡是指名道姓发帖者,请举出确凿的事实与证据,否则一律作删除处理。
8.屡次(两次以上)违反以上版规,为严重情况,将被禁止发言三天以上直至永久锁定。
四、附则
1.为维持洛阳城事版面秩序,营造正常、热烈的讨论氛围,在本版现行版面规定的基础之上,形成此版规。此版规即日起执行,原有版规与之相抵触或不一致者,以此版规为准。
2.网友有互相监督的责任和义务,如有违规者,可向版主提示或检举,版主有做出回复与处理的责任。
3.本版块除管理帖子外,原则上拒绝使用醒目标题以显示对所有网友的公平发帖原则,版主保留去除帖子醒目标题以及对不听劝告者删除该帖子的权利。
4.本版规自公布之日起公示执行,不再接受网友以不知情为理由的抗辩。
5.版主执行禁止发言处罚的同时,也可以不同形式论坛公告。
6.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补充修改公布;特殊情况下,版主依论坛主旨,采取临时措施维护论坛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