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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一个以假充真罪恶累累的诈骗集团为何查处不了

本主题由 jeffboswell 于 2009-8-7 20:50 移动 本主题被作者加入到个人文集中
楼主 发表于 2008-4-17 20:20  只看该作者

漯河一个以假充真罪恶累累的诈骗集团为何查处不了

控 告 书
控 告人:南昌市新建县石岗镇农机加油站
被控告人:漯河石化集团(董事长吴域琦)
被控告人:漯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被控告人:漯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控告事项:被控告人漯河石化集团是一个河南日报早在2003年就进行了多次曝光,未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危险化学品,没有任何《成品油经营许可证》手续,而在互联网大量虚构隐瞒事实、发布虚假信息、以及夸大宣传等手段,误导、欺骗用户,牟取暴利;被控告人漯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漯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漯河石化集团监管缺位,行政不作为。对消费者的举报、投诉不但冷酷无情、置若罔闻并且有姑息养奸、助纣为虐之嫌从而助长了违法犯罪分子肆无忌惮诈骗、造假、销假的嚣张气焰。直接导致劣质油事件屡屡发生,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危害之大、行为之恶劣请看下列事实:
一、主要违法事实与经过:
南昌市新建县石岗农机加油站是一个镇属站办加油站,十多年的历史,在南昌进不到汽油的情况下,于2006年1月28日(春节除夕),从漯河石化集团(民营企业董事长吴域琦)购进所谓的高清洁90#汽油,仅销售一上午,却导致了春节期间前来排队恐慌性抢购汽油的一千多辆摩托车出问题。它们有的不能正常起动或根本无法起动;有的行使中剧烈窜动并时常熄火;有的油箱被腐蚀;有的化油器漏油;有的盲目拆卸更换配件等等。这些消费者就退油、退款、修车、赔车一系列问题将加油站堵得水泄不通,起哄、闹事、场面可怕惊人。当天新建县工商局西山分局就将加油站剩下还未销售的汽油约22000升进行了就地查封、扣押,并取样送江西省有机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
江西电视台记者在2006年1月29日事发后的第二天(正月初一)下午四时许到实地采访,1月30日进行了实况报道网址: http://www.56.com/u46/v_MzEzMTMzOQ.html 社会广为关注,影响极其恶劣。
2006年1月31日加油站负责人周爱华向江西电视台发出的《紧急求助信》报道网址:http://www.56.com/u36/v_MzEzMDk3Nw.html在《紧急求助信》中,简单说明了购油的经过以及劣质油造成的危害和求助的理由。 
新建县委、县政府领导亲临现场,县公安局、镇政府领导及机关干部、公安干警、西山工商分局干部全部介入,从除夕至正月初七轮流在加油站维护退油、退款秩序,化解矛盾,才稳定了当时混乱的局势,避免了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该批增值税发票标明的高清洁90#汽油(货值96728.50元)经检验,其氧含量为9.1%,而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允许大于2.7%,结论为不合格。才导致一千多辆摩托车出问题。 
二、漯河石化集团,在事件发生后,不是积极主动解决问题,而是在加油站未痊愈的伤口上无情地洒盐,让加油站受尽伤害的煎熬!   
事件发生后,在加油站负责人周爱华发电报到漯河石化集团公司领导。打电话,发手机短信到业务员万旭峰电话13303956646要求派人到江西解决问题无果的情况下,被迫派人带了行政处罚告之书、购货发票、质检报告、经济损失清单、媒体报道《数千辆摩托车出现问题车主怀疑加了劣质油 》复印件,网址: http://www.goldia.cn/archives/06/1/31/2267.html 等相关材料先后三次千里迢迢到了漯河石化集团协商解决问题,通过业务员万旭峰找到其他部门主管王广辉电话13938032977,刘全胜电话03953669899,陈铁军电话13069598277。答复是让加油站把油拖到他们公司去换油或者回江西自己去找工商部门协商解决,他们明知劣质油被当地工商已经查封扣押,又拿什么去退去换?导致加油站无法恢复营业达五个月之久。损失往返费用1万多元,雪上加霜,苦不堪言。
吴域琦的一个员工实在看不下去了,私下告诉加油站负责人周爱华,老板有人,打官司告状都没有用,我们见得多,你们还是快回江西去吧。
加油站负责人周爱华回江西后,为了节约往返江西至河南解决问题的费用,多次打吴域琦的手机13781720888一直是拒绝接听,发短信拒回,后来有自称汪世杰、胡大鹏的先后打来电话(0395-5988048),说是受老板委托处理此事,要我方将相关材料传真过去。而没有得到他们任何处理意见。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吴域琦竟把加油站负责人周爱华要求解决问题的电话、短信说成是骚扰。 
加油站负责人周爱华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于2006年5月23日向漯河市质监局进行了投诉,并通过互联网披露了漯河石化集团的种种劣迹和所作所为后才触到了他们的痛处,他们不顾已给加油站开具高清洁汽油增值税发票,以及在给新建县工商局《情况说明函》中又承认了购买高清洁汽油的事实,而在2006年8月8日发表所谓的声明中(网址: http://www.oilboss.cn/firstnews/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21233)出尔反尔、颠倒黑白、把产品质量问题捏造成是油罐车司机刘某把醇醚汽油拉回后,冒充高清洁汽油,高价出售给了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县石岗镇农机加油站的周爱华,骗子的嘴脸暴露无遗。他们并威胁相关网站,欺骗舆论,声称要通过法律途径,用法律的手段将周爱华绳之以法。2006年9月27日漯河石化集团以侵权为由,将加油站负责人周爱华起诉到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但当加油站委派的律师10月30日赶到漯河应诉时,漯河石化集团却拒不出庭,又损失往返律师费用1万多元。

[ 本帖最后由 jx429 于 2009-6-6 16:4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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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8-4-17 20:21  只看该作者
三、漯河石化集团的劣质油使加油站蒙受不白之冤、并陷入了万劫不复的境地。 
工商部门没收未销售的不合格汽油行政处罚决定,含运杂费加油站直接经济损失是11万多元; 由于春节期间受害车辆之多,范围之广,人员之复杂,为稳定局势,加油站投入了巨大的人力、财力,用了十多天的时间不分昼夜给一千多户消费者做善后处理工作,并停业半年等,又直接经济损失近10万元。21万多元的巨额经济损失,使企业陷入了倒闭的境地。
四、漯河石化集团劣迹斑斑,穷凶极恶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经查漯河石化集团未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却擅自经营危险化学品及成品油。河南日报早在2003年就进行了多次曝光。
河南日报披露《河南"过滤"乙醇汽油市场漯河石化销劣质油受罚》报道网址:http://www.dahe.cn/hnxw/yw/t20050517_98678.htm
  河南日报披露《以假乱真违规销售漯河石化集团被吊销营业执照》报道网址: http://news.sina.com.cn/s/2003-03-28/0803969894.html
             
2006年1月27日漯河市有一位油罐车司机杨久业,车号鄂F23429, 也因送漯河石化集团生产的93#汽油到厦门,吉隆昌加油站陈老板(联系电话0592-7200866,13906017422汇款账号是:漯河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城市信用社双龙办事处039500010003000000013,汇入93号汽油货款10多万元)。发现是劣质甲醇汽油后,要求退回油款,扣了杨久业的车,杨久业多次找吴域琦交涉未果,而引发暴力砍杀事件,杨久业已杳无音讯,被扣车辆近两年还在厦门无人前去处理。网址:漯河石化集团董事长吴域琦被砍事件揭密 ,漯河石化集团为什么不将货款退回厦门,如此谁敢上门退油?
2007年8月18日孝感网报道汉川市工商局认为漯河石化集团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对漯河石化作出以下处罚:1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没收未售出的汽油28.48吨,3罚款31.86万元。漯河石化不服汉川市工商局行政处罚,2007年1月31日向汉川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汉川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维持了汉川市工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原告漯河石化败诉后不服判决,向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他们为了推脱责任,把产品质量问题说成是业务员的失误。网址:http://www.xgrb.cn/data/2007/0818/article_49765.htm#comment
2007年11月2日 孝感网报道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网址http://www.xgrb.cn/data/2007/1102/article_52659.htm
此点充分说明漯河石化声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是假,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使法院判决成为一纸空文是真。这样执行不了的官司对普通百姓来讲哪个打的起。
2007年10月24日又是漯河石化所谓的国标汽油30吨,将湖南省双峰县杏子加油站, 法人代表王平权电话:13135246808害得几乎倾家荡产,家破人亡, 直接经济损失近30万元。至今未能恢复营业。他们又把产品质量问题说成是合同纠纷。
此点充分说明漯河石化至今还在继续危害社会,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五、政府的某些行政执法部门监管缺位,行政不作为,徇私枉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使造假销假之风盛行,执政为民成为一句空话。
2006年4月8日,加油站负责人周爱华从漯河市商务局(电话0395-3151366)了解到,漯河石化集团居然没有任何成品油经营许可证手续,是一个赤裸裸的非法违规企业。
2006年5月23日加油站负责人周爱华将投诉信、购货发票、检测报告等相关材料传真给了漯河市质监局(传真号0395-3130759),5月29日从电话0395-3130755中得到的答复是:市里有人出面,无法查处,并告诉我们,湖南长沙质监局也曾来过函,反映漯河石化集团销售假冒劣质油的问题(长沙市芙蓉区长盛加油站的损失是100多万),但没有处理,要我们到上级去投诉。
2006年7月24日加油站负责人周爱华又将投诉材料传真到漯河市政府转给了漯河市质监局,但从打电话给质监局领导李队长13783066333、刘敬环局长13939598123中反馈获悉:“对供货方产品质量问题,前两年就已经查了,而且已经听证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过,但他们帐上没有一分钱,扣车吗?他们又把车藏在外面。是骗子、赖子,不是好老百姓。我们没啥办法处理此事。你加油站还是找市政府去吧------。”电话答复录音网址: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C7aYanIPT0I/
时长16分钟的电话答复录音充分说明漯河司法环境极其恶劣,令人堪忧,更令人对法律的权威性受到质疑,而导致法律信心的丧失,又有谁敢到漯河去打官司?也充分说明漯河的某些执法部门不是依法办事,而是要看领导的脸色才办事。  
2006年6月8日加油站负责人周爱华向河南省发改委相关部门(0371-65949615)反映情况后,引起了他们高度重视,于6月28日派人到了江西调查了解情况,王国渊处长电话13838552318,在江西电视台接受采访时表示:回去后会积极向政府领导汇报,给江西的消费者一个交待。请看江西电视台2006年6月28日报道网址:http://www.56.com/u96/v_MjQ1MjQ2OQ.html?fs=1#
2006年12月24日加油站向国家质监总局进行了投诉,受理后不但没有音信,反招来漯河石化员工从2007年1月10日至13日在互联网雇佣枪手不断改变ID号对加油站负责人周爱华进行全天候的恶毒攻击、污辱、漫骂、威胁。语言极其肮脏、下流、不堪入目,网址: http://post.baidu.com/f?ct=&tn=&rn=&pn=&lm=&sc=&kw=%D6%DC%B0%AE%BB%AA&rs2=0&myselectvalue=1&word=%D6%DC%B0%AE%BB%AA&submit=%B0%D9%B6%C8%D2%BB%CF%C2&tb=on 与此同时,他们还利用手机打电话、发短信对周爱华用恶毒的语言进行夜以继日的骚扰,进行精神摧残,漯河石化使用地痞,流氓的手段简直无法形容。 
质疑漯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什么要违反《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七款的规定,在漯河石化集团不具备经营危化品经营资质情况下,而违规核发经营危化品营业执照?
漯河石化集团的油库,横罐竖罐二十余个,要经营他们在广告中宣传的所谓的国标汽油、乙醇汽油、醇醚汽油、醇醚组份油等近二十余种,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就应具备二十余个发油台,设立显著的标志,但他们仅有一个发油台。漯河石化集团有意浑水摸鱼,为其以假充真,以劣充优提供便利。漯河石化集团造假时间之长,影响之恶劣,危害社会之严重。试问漯河市质监局、工商局又是如何监管的?其背后到底有什么猫腻?他们行政不作为严重地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声誉和形象。
为此,我们强烈要求相关部门组成调查小组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掉漯河石化集团这个非法造假、销假、诈骗、涉黑窝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二百二十五条(一)、第四百零二条、第四百一十四条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如果继续姑息养奸,不知还会毁掉多少无辜的家庭和企业,不知会给社会稳定带来多大危害?同时,也非常关切能给我们平民百姓讨回个公道,给出个说法。搭建一个依法诚信经营、和谐创业的平台,维护正常的社会和经济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南昌市新建县石岗农机加油站
联系人:周爱华电话:13970055878
传真:0791-3220806

[ 本帖最后由 jx429 于 2009-6-6 16:4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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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座 发表于 2008-4-17 20:22  只看该作者
希望父母官能查一查又是谁在纵容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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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椅 发表于 2008-4-18 15:49  只看该作者
漯河市政府为督促各部门与网民亲密接触,在《暂行办法》中要求各单位对社会公众在网上提出的意见、建议、咨询、投诉,负责办理并将答复在网上公布。
但愿不被玩弄和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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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8-4-18 17:51  只看该作者
悲愤
漯河的领导不能无动于衷
得注意影响
政府对这个事得强制处理
河南的脸面不能因为这个诈骗团伙而暗淡
要有公正力
怎么可以这样不负责呢?
老百姓买车不是容易的事情
哈哈,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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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8-4-18 20:19  只看该作者
谁为民做主?但愿不被玩弄和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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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根 发表于 2008-4-19 12:39  只看该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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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口 发表于 2008-4-21 19:03  只看该作者
谁为民做主?但愿不被玩弄和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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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廊 发表于 2008-4-22 20:11  只看该作者
希望父母官能查一查又是谁在纵容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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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 发表于 2008-4-22 21:10  只看该作者
打着伪石化的牌子以次充好,因为市里有人保护,省里来人也无能为力,谁能耐何???谁能耐何???谁能耐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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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8-4-22 21:25  只看该作者
漯河的头头应该问问此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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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8-4-24 21:06  只看该作者
漯河石化就一个汽油、柴油,他能整出那么多名字,漯河质监局怎么也不查他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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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08-4-26 09:14  只看该作者
漯河石化集团是一个河南日报早在2003年就进行了多次曝光,未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危险化学品,没有任何《成品油经营许可证》手续,而在互联网大量虚构隐瞒事实、发布虚假信息、以及夸大宣传等手段,误导、欺骗用户,牟取暴利;被控告人漯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漯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漯河石化集团监管缺位,行政不作为。对消费者的举报、投诉不但冷酷无情、置若罔闻并且有姑息养奸、助纣为虐之嫌从而助长了违法犯罪分子肆无忌惮诈骗、造假、销假的嚣张气焰。直接导致劣质油事件屡屡发生,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危害之大、行为之恶劣,因为市里有人保护,省里来人也无能为力,谁能耐何???谁能耐何???谁能耐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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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8-4-26 13:42  只看该作者
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希望不只是口上说说而已。如果发展下去会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也会助长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再完善的法律也是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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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08-4-30 07:10  只看该作者
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只是口上说说而已。再完善的法律也是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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